可燃氣體報警器是一種監測燃氣(如天然氣、液化氣、氫氣等)泄漏的氣體檢測儀器,它能夠迅速檢測到低濃度的氣體泄漏,給人們提前處理隱患贏得時間。但是,隨著使用時間的推移,氣體報警器也有失效和不準的問題,這就要定期對其進行檢定,以判斷其好壞,報警器室的工作就是診斷這些報警器好壞。可燃氣體報警器應該聯系當地有檢定資質的單位進行年度強制檢定并要求出具強制檢定報告,本單位的話可以有專人進行日常檢查氣體檢測儀的好壞。如果是固定式的氣體檢測儀,需要攜帶標準氣體到現場進行標定,如果是便攜式的氣體報警器就可以在實驗室進行檢定。
可燃氣體報警器的檢定周期為一年,每年需要對可燃氣體報警器進行檢定及測試,保證報警器的性能指標能滿足相關要求,可燃氣體報警器檢定的允許誤差為爆炸下限的±5%,報警誤差在設定值偏差在±25%以內。已經安裝了可燃氣體報警系統的企業必須每年找有相關檢測資質的單位來檢測,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授權的法定技術機構對其進行檢定,對因非法安裝使用氣體報警器而發生中毒、火災和爆炸事故的,還要追究使用單位主管領導和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日常使用中也要做好對報警器的定期維護工作,維修和標定工作由有資質的單位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 第九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三)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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